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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杂志

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杂志省级期刊

主管单位:厦门大学  主办单位: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

人气 10

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杂志简介

《中华海洋法学评论》(CN:35(Q)第0017号)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,自创刊以来,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,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。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。 本刊是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涉海单位(含海洋行政主管部门、涉海法院与仲裁机构、海上执法机构、海事海商律所、涉海学术协会等)的专业法学期刊,经过十五年的发展,得到了广泛认可与重视,创刊曾获《人民日报海外版》报道,海外订户包括国际海洋法法庭、德国马普所等。

目前已被国内多家学术机构认定为内部权威刊物,并被国内外知名数据库收录,包括北大法宝、超星法源、HeinOnline、台湾华艺、万律、维普等。 本刊将持续秉承“大中华、大海法”的办刊传统和“海纳百川、有容乃大”的合作精神,与协办各方共同努力,构建一个致力于学术与科学的高水平的海洋法学学术交流平台,力求刊发国内外与海洋法律、海洋政策相关的一切优秀研究成果,为推动我国海洋相关法律科学与实务运作的研究与发展、为促进人类更好地认识、利用和保护海洋贡献力量。

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栏目设置

海洋法、海洋法公约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、海洋法学

杂志社稿件要求

1.力求简明、醒目,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。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,尽量不用标点符号、缩略语和副标题。

2.参考文献:应完整准确,序号为[1]、[2].....表示,书写格式为:序号 作者.书名[M]。

3.基金项目:所涉及的课题请在文中注明,如“基金项目:××基金资助项目 (注明基金编号)”,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(扫描件)。

4.摘要内容应包括研究工作目的、方法、结果和结论。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,即不阅读全文,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。

5.图像:图随文排,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。图、照片均应有图题及说明性文字置于图、照片的下方,说明性文字应简短,不应超过50字。

6.作者是对文章全部或部分内容做出主要贡献,并能对内容负责的署名人。投稿前确定作者排名顺序,名字之间用逗号隔开。

7.注释。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,其序号分别为:①、②、③…,注释内容置于正文之后。

8.本刊采用双向匿名审稿制度。来稿必复,编辑部将在收到来稿后两个月内安排匿名审稿。逾三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者,可自做他用。

9.本刊坚决抵制各种学术不端行为,作者如有违反,将被记入黑名单。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修改,如作者不同意修改,请在来稿中说明。

10.正文标题一般分三级:一级标题用“一、”“二、”“三、”标示;二级标题用“1.”“2.”“3.”标示;三级标题用“(1)”“(2)”“(3)”标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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